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选矿项目起重设备(第二批)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选矿项目起重设备(第二批)采购,技术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选矿项目起重设备(第二批)采购。
2、需求单位: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4、供货地点及地理位置:新疆昆仑蓝钻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地处青藏高原北部,在新藏线503西南支沟9km与507西南支沟8.5km处,行政区划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管辖,位于和田县城 202°方位,距和田县城直线距离160km,距离叶城县城公路里程500km。地势总体南高北低,海拔多在4500m以上,最高海拔6260m,最低海拔4481m,相对高差300m~1200m。
5、招标范围
一标段:起重机/电动葫芦(数量:32台)
初选结果 |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及型号 | 安装位置 | 台数 | 工作级别 | 操作方式 | 厂房长度(m) | 备注 |
308-CN-001 | 桥式起重机 | Gn=50/10t S=22.5m,H=24m | 磨浮厂房 | 1 | A5 | 驾操+遥控 | 75 | 磨矿跨 |
308-CN-002 | 桥式起重机 | Gn=16/3.2t,S=22.5m,H=21m | 磨浮厂房 | 1 | A5 | 驾操+遥控 | 127.5 | 浮选跨 |
308-CN-00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Gn=10t,S=8.5m,H=25m | 磨浮厂房 | 1 | A4 | 地操+遥控 | 127.5 | 搅拌跨 |
308-CN-00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Gn=10t,S=12.5m,H=9m | 磨浮厂房 | 1 | A4 | 地操+遥控 | 30 | 鼓风跨 |
308-CN-005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Gn=5t,S=12.5m,H=15m | 磨浮厂房 | 1 | A4 | 地操+遥控 | 97.5 | 药剂跨 |
310-CN-00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Gn=10t,S=16.5m,H=24m | 脱水厂房 | 1 | A4 | 地操+遥控 | 135 | 过滤跨 |
313-CN-00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Gn=2t,S=22.5m,H=9m | 选矿药剂库 | 1 | A4 | 地操+遥控 | 48 | |
313-CN-00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Gn=2t,S=22.5m,H=9m | 选矿药剂库 | 1 | A4 | 地操+遥控 | 12 | 防爆电机 dIICT4 |
316-CN-00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Gn=3t,S=10.5m,H=9m | 钢球添加厂房 | 1 | A4 | 地操+遥控 | 22.5 | |
301-HS-001 | 电动葫芦 | Gn=5t,H=12m | 粗矿仓 | 1 | A4 | 有线+遥控 | 12 | |
301-HS-002 | 电动葫芦 | Gn=5t,H=34m | 粗矿仓 | 1 | A4 | 有线+遥控 | 19 | 仓顶检修 |
301-HS-003 | 环链手拉葫芦 | Gn=3t,H=6 | 粗矿仓 | 1 | A4 | 带手动单轨小车 | ||
302-HS-001 | 电动葫芦 | Gn=2t,H=12m | 破碎厂房 | 1 | A4 | 有线+遥控 | 84 | |
303-HS-001 | 电动葫芦 | Gn=2t,H=20m | 筛分厂房 | 1 | A4 | 有线+遥控 | 54 | |
304-HS-001~002 | 电动葫芦 | Gn=2t,H=9m | 粉矿仓 | 2 | A4 | 有线+遥控 | 96+21 | |
305-HS-001~002 | 电动葫芦 | Gn=3t,H=12m | 重介质选矿厂房 | 2 | A4 | 有线+遥控 | 30+30 | 检修磁选机 |
305-HS-003~005 | 电动葫芦 | Gn=3t,H=24m | 重介质选矿厂房 | 3 | A4 | 有线+遥控 | 12+12+12 | 抓斗减速器检修 |
305-HS-006~007 | 电动葫芦 | Gn=5t,H=13m | 重介质选矿厂房 | 2 | A4 | 有线+遥控 | 13+13 | 一段合介泵检修 |
305-HS-008~009 | Gn=10t,H=13m | 重介质选矿厂房 | 2 | A4 | 有线+遥控 | 15+15 | 二段合介泵检修 | |
307-HS-001 | 电动葫芦 | Gn=3t,H=24m | 重介尾矿转运站 | 1 | 有线+遥控 | 15 | ||
310-HS-001~003 | 电动葫芦 | Gn=2t,H=18m | 脱水厂房 | 3 | A4 | 有线+遥控 | 135+135+135 | 浓缩机检修 |
310-HS-004~006 | 电动葫芦 | Gn=3t,H=24m | 脱水厂房 | 3 | A4 | 有线+遥控 | 12+12+12 | 抓斗减速器检修 |
订货范围: 1、单梁起重机及双梁起重机 1.1全套起重机(包括配套附件)。现场只要供给起重机所需的电源,起重机即可正常工作。包括:整体成套供应起重机、制动器、钢丝绳、吊钩、配套电机,及足量的随机控制电缆、动力电缆。电动葫芦及行走轨道、滑触线(带电源指示灯)、润滑油(足量)及配套附件、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全套限位器、超载保护装置、报警装置、防护罩、轨道清扫器等)、电控系统以及保证整机高效运行所必须的总成配件等。 1.2所需的正常消耗必要的易损件分别列出清单。 1.3现场技术服务(包括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报审及人员培训)。 2、电动葫芦 2.1全套电动葫芦(包括配套附件)。现场只要供给电动葫芦所需的电源,起重机即可正常工作。包括:整体成套供应电动葫芦、钢丝绳、吊钩、配套电机,及足量的随机控制电缆、动力电缆。电动葫芦、滑触线(带电源指示灯)、润滑油(足量提供)及配套附件、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全套限位器、超载保护装置、报警装置、防护罩、轨道清扫器等)、电控系统以及保证整机高效运行所必须的总成配件等。 2.2所需的正常消耗必要的易损件分别列出清单。 2.3现场技术服务(包括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报审及人员培训)。 |
二标段:抓斗起重机(数量:3台)
起重机初选结果 |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及型号 | 安装位置 | 台数 | 工作级别 | 操作方式 | 厂房长度(m) | 备注 |
310-CN-002~004 | 抓斗起重机 | Gn=20t,S=25.5m,H=16m斗容积:6m³ | 脱水厂房 | 3 | A7 | 驾操+遥操+远程遥控操作 | 135 | 精矿仓 |
订货范围 1、全套抓斗起重机。现场只需提供抓斗起重机所需的电源,即可正常工作。包括:抓斗起重机整套设备,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整体成套供应抓斗起重机、及足量的随机控制电缆、动力电缆、变频器、变频电机、驾驶室、远控中心、通讯系统、远程PLC、视频监控系统、制动器、钢丝绳、抓斗及行走轨道、滑触线(带电指示灯)及配套附件、润滑油(足量提供)、安全防护装置(包括全套限位器、超载保护装置、报警装置、防护罩、轨道清扫器等)、电控系统以及保证整机高效运行所必须的总成配件等。 2、所需的正常消耗必要的易损件分别列出清单。 3、现场技术服务(包括设备指导安装、调试、报审及人员培训)。 |
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或者供应商;营业执照通过上年度年检。
2、投标人是授权经销商(授权代理商)的须具备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项目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不允许将采购项目分包和转包。
5、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四、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可采用电话方式远程报名,现场参与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财务报表及其它佐证材料都应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予以列示,否则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发放,发放时间预计为: 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上午 10:00至下午18: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8:30。
六、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购买费。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120000.00元;
招标文件:1000.00元;投标多个标段,合计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不变。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请在通过投标报名后2日内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该账户:
收款单位: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友好支行
账号:8810 2100 9815 3000 0029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确定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并备注项目名称、用途。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缴纳,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承兑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上午10:30,地点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4F)。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xjysjs.com)、新疆有色蓝钻贸易微信企业公众号同步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融合南路501号 4层(招标中心)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负责) 电话:18799216282
联 系 人:李先生 (现场踏勘、技术联系) 电话:19309027349
联 系 人:吴先生 (现场踏勘、技术联系) 电话:1538991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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