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南分公司副井提升电动机、主井电机、副井电机采购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SNZB-LNWZ-D20246-0394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计2个标包,见下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包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考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交货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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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1 | 提升机主电动机 | 900kW,6kV 30r/min双绕组低速交流变频同步电机 | 台 | 1 | 枣矿集团七五煤业 | 否 | 合同签定后15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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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2 | 副井电机 | 380KW 738r/min | 台 | 1 | 枣矿集团三河口煤业 | 否 | 合同签定后1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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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井电机 | 570 kW 740 r/min | 台 | 1 | 枣矿集团三河口煤业 | 否 | 合同签定后1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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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2.4 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无规定的,请投标人自报最快交货期。
2.5 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 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3 2021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
3.4 投标设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 全有效(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 全标志等);
3.5 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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