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阿特拉斯空压机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阿特拉斯空压机升级改造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更换5#空压机(ZR400)MD分子筛,更换6#空压机(ZR250VSD)中间冷却器及高压转子;1台6#空压机(ZR250VSD)、1台3#空压机(ZR400VSD),变频器或电机出现高温停机报警故障需要增设两套空调冷却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2招标编号:124307005809200481004809001001;
2.3交货期:接招标方书面通知后6个月完成交付。(约180日历日);
2.4项目投资估算:1291760.74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本项目3.3条款不适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名称相同,但营业执照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同为不同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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