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150万吨/年渣油加氢循环氢压缩机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州石化150万吨/年渣油加氢循环氢压缩机电气化改造项目是锦州石化为响应中国石油集团提高电气化率的总体部署,将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循环氢压缩机由3.5MPa凝汽式汽轮机驱动改为电动驱动。项目位于锦州石化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内、业主为锦州石化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华东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人与锦州石化公司的总承包合同已签订,计划中交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锦州石化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3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中交日期:2025年6月30日。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循环氢压缩机由3.5MPa凝汽式汽轮机驱动改为电动驱动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包括拆除原机组配套设备的汽轮机本体及管线、液压盘车装置、空气冷凝器、两级射汽抽气装置、疏水膨胀箱、热井、凝结水泵及电机等。新增变频电机、齿轮箱、膜片联轴器及护罩、盘车装置、2台6kV变频器,改造公用底座、润滑油系统及管线、控制仪表系统、高低压配电柜、土建基础、增补必要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需要进行部分工艺配管改造,渣油加氢装置关键静密封点进行定力矩紧固,复检法兰密封性,静密封点数量对照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进行核定;配合150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开车。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资不抵债情况。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渣油加氢装置安装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工程交接证书等为证)。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石油化工)的工程施工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投标人管理机构至少配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上述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出之日前120天内的任一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扫描件)。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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